所谓“例外原则”,就是领导者只管条例、规章制度中没有规定的“例外”的事情,凡是已有规定的,就由秘书或职能部门按章办事即可。贯彻这个原则,可以使企业领导者减少日常重复性工作的指挥,可以集中精力抓大事,同时可使下级增强独立工作的能力和负责精神。
贯彻例外工作原则,对日常工作必须注意以下几点:
1. 推行工作程序标准化首先对任何工作都要问三个“能不能”:
(1) 能不能取消它?
(2) 能不能与别的工作合并?
(3) 能不能用更简便的办法代替?
其次,对确认要做的工作,要明确由谁去干?谁来提供资料?怎么干?干到什么程度?什么时间完?完了转给谁?这些要求都要通过标准化和业务流程图规定下来。各个流程衔接起来,就构成了企业全部工作体系。按这个工作体系的程序进行工作,就能做到忙而不乱,秩序井然,提高效率。
2.领导者不干预下一层次的事要按照组织原理中的有关原则,领导者不干预下一层次的事。随意干预下一层次工作的后果必然是:一方面浪费了自己的宝贵时间与精力;另一方面只会造成下级没有主见、没有责任感,又反过来加重自己的负担,形成恶性循环。必须牢记:“凡可以授权给他人做的,自己不要去做”,“当你发现自己忙不过来的时候,你就要考虑自己是否做了下级可做的事,那就把权分派下去”。以此来提高领导者自身的工作效率。
3.领导者不直接回答下级的问题
领导者不直接回答下级的问题,只回答下级关于问题的建议。一个只会向上级提问题而不善于提出建议的下级,是不称职的下级,应予撤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