叙利亚允许进口家庭日常用品、陶瓷等

  叙经贸部长日前颁布决定,除有关条例规定禁止进口的产品外,叙允许进口多脂奶制品及其原料、容器、餐桌用品、厨房用品、其它家庭用品、各类个人保健用品和瓷器(除第69.12号条款规定的中国产的瓷器外);同时,允许进口第69.11号条款规定的中国产瓷器,条件是进口商在向叙外贸总公司交纳手续费、获得进口许可后直接进口各类瓷器(限制进口的除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