评论:新明珠500万巨奖与对错无关

  新明珠重金办设计师大赛作为一件个案并不新鲜,一直没怎么在意,想不到汹汹舆论不让人清静,笔者也来捧个场。

  首先,如果有人兑现,我认为这500万大奖至少在法律上没有什么问题。日前有媒体引述《中华人民共和国反不正当竞争法》和《广东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反不正当竞争法>办法》相关规定“经营者以提供就业机会、聘为各种顾问等名义,并以解决待遇,给付工薪等方式设置奖励焦点装修家居网……最高奖的金额超过5000元的,由工商行政管理部门责令停止违法行为,……”提出质疑。这样理解和运用法律恐怕不对,其实这些规定是用来限制“巨奖销售”的,而新明珠目前所做的,恰恰是购买!新明珠悬出重赏,为的是购买设计方案,别说是500万,只要愿意掏钱,5000万在法理上也不成问题。

  其次,没有理由不给设计师报酬。两厢情愿,一方愿卖,一方愿买,新明珠这500万巨奖显然不是一些媒体说的“商业贿赂”。但是总有人把这个话题引伸到设计师“吃回扣”上,那就也说点题外话。对于设计师来说,“回扣”这种提法本身就不准确、不合适。设计师是为客户提供解决方案的脑力劳动者,在方案变成实物之前就那么轻飘飘的几张纸,然而这几张纸往往没有得到足够的尊重,特别是在家装市场。这几张纸如果不能变成钱,设计师为谁辛苦为谁忙?材料商或者客户总有一方应该给设计师回报,一般情况下这种回报是材料商给的,其实也是材料的最终消费者给的,设计师作为交易的中间人,不管是谁给的,只不过拿了应该拿的佣金。只是这笔钱可能往往没入账,大家在桌子底下就把事办了,一笔原本理直气壮的钱如今被弄得灰头土脸,还扯上了法律风险。当然在规则缺失的今天,恶性竞争在所难免,有人给10个点,有人给15个点,还有人给得更高,不过这已经不是设计师的问题了。除非产品的品牌、品质、功能独一无二,不可替代,否则设计师没理由只收10个点,设计师需要一个理由说服自己和他的客户,但是有多少产品独一无二,不可替代?

  再次,虽说设计师渠道是陶瓷等材料商的重要渠道,但也不宜过度开发,否则,品牌反而弱化了,设计师们疲惫了,也“宠坏了”,也谈不上什么相互尊重了。企业反复发掘设计师资源,只能说明陶瓷行业在营销手段亟待创新。按理说,一贯标榜“艺术”和“文化”的陶瓷行业,高水平的营销人员应该与设计师谈谈书画、空间什么的,这有点苛求我们的营销人员了,于是只好退而求其次,按“俗人”的“通用语言”来沟通,那只能是“钱”。

  重金办设计师大赛,兼及艺术与金钱,已经是比较上层次的事了。作为常规的商业操作,新明珠这500万似乎注定会花得了无新意,但是这无关对错,无可厚非,如果不是另有玄机,这种活动受到媒体的过分关注有点反常。与应对媒体的纠葛相比,对新明珠来说更重要的事应该是:真办,办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