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经国务院批准,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发出《关于提高部分商品出口退税率的通知》,明确从2008年11月1日起,适当调高部分劳动密集型和高技术含量、高附加值商品的出口退税率,其中日用及艺术陶瓷出口退税率由5%提高到11%。
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的通知说,此次出口退税调整是在立足扩大内需的基础上,提高企业出口竞争力,支持企业扩大出口的一项政策措施,有利于促进国民经济平稳较快发展。
令人遗憾的是,此次出口退税率调整的范围并不包括建筑、卫生陶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