菲律宾贸工部的相关公告称,第一年的保护关税为2比索/千克,第二、三和最后一年的保护关税税率将根据上一年保障措施实施情况进一步调整。
2002年4月,菲律宾贸工部宣布:为保护其国内工业,对某些进口瓷砖采取为期3年的保障措施;2004年12月,菲律宾贸工部决定继续对进口瓷砖实施3年的保障措施。此次为菲第二次延长该保障措施的实施期限。不过,菲律宾征收的保护关税,逐年下降,已由最初的5.4比索/千克下降到现在的2比索/千克。
面对阻力,佛山陶瓷企业灵活应对,积极出口非涉案税号的产品。市外经贸局提供的数据显示,2007年佛山企业共对菲律宾出口各类瓷砖2269万美元,比2006年增长241.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