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质检总局组织对陶瓷烹调器产品质量进行了国家监督抽查,共抽查了河北、上海、江苏、浙江、福建、江西、广东、广西等8个省、直辖市40家企业生产的40种产品(不涉及出口产品),产品实物质量抽样合格率为98%。
此次抽查依据强制性国家标准GB8058-2003《陶瓷烹调器铅、镉溶出量允许极限和检测方法》、推荐性行业标准QB/T2579-2002《普通陶瓷烹调器》、QB/T2580-2002《精细陶瓷烹调器》规定的要求,对陶瓷烹调器产品的铅溶出量、镉溶出量、热稳定性、渗漏、变形、外观质量等6个项目进行了检验。
抽查结果表明,一是此次抽查陶瓷烹调器产品的铅溶出量、镉溶出量、变形项目单项符合率均达到100%。二是市场占有率较高的大中型企业生产的产品质量较好,所检项目全部达到国家标准规定的要求。抽查中发现的主要质量问题:
1、个别产品热稳定性不合格。热稳定性项目是反映产品耐温度急变的性能,是主要的使用功能指标。抽查中有个别产品热稳定性不合格。热稳定性不合格的产品在使用时会发生开裂和炸裂现象。
2、个别产品渗漏不合格。渗漏项目是检验产品在盛装水时有无漏出,是主要的使用功能指标。抽查中有个别普通陶瓷烹调器产品渗漏不合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