观点:关于陶瓷行业“中国驰名商标”的思索

  今年4月份国家工商总局商标局又公布了277+22件中国驰名商标,其中商标管理案件中认定的277件、商标异议案件中认定的22件,其中有佛山陶瓷行业的品牌鹰牌陶瓷与能强陶瓷,与我们陶瓷行业有关的还有山东耿瓷与江苏拜富色釉料,这本是可喜可贺之事。但不知为何引起的思索远不止这些,最近正在准备建筑卫生陶瓷年鉴的有关资料,也拟就2008年建筑卫生陶瓷行业的中国驰名商标做个总结与述评,以下就是关于“中国驰名商标”我的一些思索。

  什么样的品牌才能获得“中国驰名商标”?根据国家工商总局2003年4月17日颁布的《驰名商标认定和保护规定》:驰名商标是指在中国为相关公众广为知晓并享有较高声誉的商标。而对什么叫做“广为知晓”和“享有较高声誉”,《驰名商标认定和保护规定》并没有明确的界定。诚然按照这样的定义,鹰牌陶瓷与能强陶瓷荣获“中国驰名商标”可以说是实至名归,因为鹰牌陶瓷与能强陶瓷绝对是建陶行业相关公众广为知晓并享有较高声誉的知名品牌。是不是所有已获“中国驰名商标”的品牌都是相关公众广为知晓并享有较高声誉的品牌呢?就很难说了,不妨看看我们周边有多少“中国驰名商标”?我看无论是主管官员还是专业人士基本无法准确回答这个问题,通过中国驰名商标网站,可以查到拥有“中国驰名商标”的全国城市排名,佛山市名列第6,拥有36个中国驰名商标,其中陶瓷行业11个,分别是:冠珠、新润成、裕成、樵东、萨米特、蒙娜丽莎、新中源、东鹏、Arrow(箭牌)、金舵、威尔斯;显然这个数据是不准确的、或曰不全面的,这里没有包含2009年认定的鹰牌陶瓷、能强陶瓷;2008年认定的欧美陶瓷、冠星王陶瓷;2007年认定的欧神诺陶瓷、汇亚陶瓷、南海的汇强陶瓷,仅这些有案可稽的18个佛山陶瓷品牌,就已经大大超过了全国建筑卫生陶瓷行业中国名牌数(14个)。更何况建筑卫生陶瓷行业内还有众多的中国驰名商标,如:东莞的马可波罗陶瓷;广州的阿波罗卫浴;唐山的惠达洁具;山东的耿瓷与皇冠陶瓷;福建晋江的协盛、协进、南鹰、晋成、祥达陶瓷;四川夹江的万茂陶瓷;潮州的四通陶瓷与全发陶瓷;等等。我相信这里没能将建筑卫生陶瓷行业的中国驰名商标都列出来,已列出的这些中国驰名商标都是行业内“广为知晓”和“享有较高声誉”的吗?显然很值得推敲。

  中国驰名商标不仅依法受到优于普通注册商标的特别保护,而且也能得到国外法律的保护,1883年签订的《保护工业权巴黎公约》、《与贸易有关的知识产权协议》都对驰名商标的特殊保护作了行之有效的具体规定。中国驰名商标已经演变成为一个企业、一个城市、甚至一个地区的经济名片,也就是说它的意义已经大大超过了一个商标的意义,企业与政府都趋之若鹜,特别是在政府的“量化”考核体系中,中国驰名商标的实质已经完全异化了,政府动不动就是百万元或更多的奖励,充分说明了这种异化。更何况“中国驰名商标”的论证有行政论证与司法论证两套体系,全国有600多个中级法院具有“中国驰名商标”的司法论证权,在这个过程中存在有多少是通过恶意诉讼或虚假诉讼来认定自己是驰名商标的案例?谁知道呢?中国驰名商标已经沦为企业广告宣传的筹码了,已经沦为政府品牌战略绩效考核的指标了。

  中国驰名商标与中国名牌、国家免检还不一样,是一个与国际接轨的商标体系,不太可能一纸行政命令就全部取消某个领域的驰名商标,如果烂到连中国名牌都不如,会不会沦为“国家免检”的相似声誉,值得思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