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郑丰达陶瓷厂非法生产致人死亡 隐瞒10天不报

  5月1日,在新郑市梨河镇新郑丰达陶瓷厂发生一起事故,年仅20岁的工人万某,在生产车间工作时被机器砸伤致死,陶瓷厂对此隐瞒不报。10天后,群众将该事故举报至新郑市相关部门。随后,新郑市成立了由检察院、公安局、安监局等多部门组成的调查组。记者调查得知,该陶瓷厂尚未取得合法的生产手续,一直在违法生产,当地环保部门曾在4月20日下发停业整改法律文书。在调查组调查期间,新郑市丰达陶瓷厂仍在生产。

  事件:20岁小伙命丧生产车间

  5月1日,万某在新郑市丰达陶瓷厂地板砖磨边机生产车间工作时,后脑颅骨被机器碰伤当场倒在车间,后被当地“120”急救车拉到了新郑市人民医院,抢救无效死亡。

  事情发生后,新郑市丰达陶瓷厂未按规定向当地主管部门报告该起事故,只是与死者家属洽谈善后处理事宜,后经多轮协商,陶瓷厂同意赔偿死者家属20万元,同时提出要求:不得向外透露该起死亡事故的任何信息,不然在赔偿金上打折扣。目前,陶瓷厂仅给付死者家属一万元丧葬费。

  5月11日,当地群众把该起事故举报到新郑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等相关部门,之后,新郑市成立了由检察院、公安局、安监局等多个部门组成的联合调查组。

  安监局:陶瓷厂肯定存在迟报

  6月1日,调查组成员之一——新郑市安监局局长邱学峰向记者介绍了该事故的一些情况。邱学峰说,他们在5月11日接到群众举报后才得知丰达陶瓷厂发生了死亡事故,安监部门不存在迟报、瞒报此事的情况,死者死亡原因还没有查清,由于死者尸体已经处理,无法再做鉴定。

  “陶瓷厂在处理该事故过程中肯定存在迟报,算不算瞒报现在还存在争议。”邱学峰说,这个事情不值得采访,“全国每年发生多少起交通事故,死亡人数都按规定上报了吗”?

  陶瓷厂:因处理善后事宜耽误了上报

  该厂是不是在非法生产?事故发生后为何隐瞒不报?带着诸多疑问,记者来到了位于新郑市梨河镇的丰达陶瓷厂。厂内机器轰鸣,车间内正在生产。

  陶瓷厂法定代表人朱建初说,他们知道发生事故应当在规定时间内上报至有关部门的规定,但由于事故发生正赶上“五一”假期,处理善后事宜耽误了不少时间,就没来得及上报。陶瓷厂办公室主任张某称,他们在今年4月3日就已经投产运营,现在属于试生产阶段,万某属于工伤事故,善后事宜已经处理完毕。

  朱建初和张某均称,他们的所有手续都齐全,只因管理人员不在,无法出示。直到下午采访结束,该陶瓷厂也未拿来允许生产经营的相关证件。

  环保局:曾下发停业整改文书

  记者通过调查发现,该陶瓷厂并未取得合法的生产手续,新郑市环保局在4月20日曾对该厂的违法生产行为下发了停业整改通知书,责令其停止生产或使用。当日下午,新郑市环保局监察大队两名执法人员赶到了该陶瓷厂调查处理,一名卢姓执法人员口头要求该厂立即停止生产,在取得合法手续后才能运营。

  郑州市环保局一位工作人员说,去年郑州市环保局下发文件批准新郑市丰达陶瓷厂开工建设,但没有批准该厂试生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