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陶企获节能专项资金380万

  8月20日,根据《福建省人民政府关于加强节能工作的意见》精神,省经贸委、省财政厅公示了2009年第一批省级节能项目及企业名单,121家企业上榜,其中陶瓷企业10家。

  按照《福建省节能技术改造奖励资金管理暂行办法》的奖励标准,本次公示的121项节能项目可获专项资金4185万元,其中10家陶瓷企业可获380万元。南安协进、德化宏顺、晋江品质等陶瓷企业节约能量均超过2800多吨标煤,可获得130多万的节能项目资金。

  公示内容显示,陶瓷行业2009年的节能改造项目主要集中于电机系统变频改造及窑炉余热回收利用、窑炉能量系统优化等内容。大力加强节能降耗,是降低成本,提高效益,促使我省陶瓷行业可持续发展的重要途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