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规范全市陶瓷品牌商标的使用和管理。10月13日,由市工商局牵头,市瓷局、市知识产权局、市质监局等相关单位组成的联合执法人员对金昌利、国贸广场等陶瓷市场进行了一次陶瓷商标侵权巡查行动,重点检查各陶瓷经营店陶瓷产品的商标使用情况。
当天上午,记者随同联合执法人员来到金昌利陶瓷大市场、国贸广场,发现部分陶瓷经销商未经授权,擅自在陶瓷餐具、茶具和艺术瓷的底款处打上“景德镇制”或“景德镇产”字样;有的商铺甚至将外地瓷冒充景德镇瓷出售;还有些陶瓷经营店的货柜上标明品牌的陶瓷产品与实际出售的陶瓷产品不一致等等。市工商局商标科人员表示,这些商铺经营的陶瓷产品已经涉嫌违反相关法规,其行为明显存在欺诈消费者,当即责令违规经销店限期整改。
此次巡查行动,旨在维护景德镇陶瓷品牌声誉,规范我市陶瓷生产经营秩序,营造良好的诚信经营环境,行动以宣传为主。市工商行政管理局商标局负责人介绍,商标是产业活动中的一种识别标志,是用以区别商品和服务不同来源的商业性标志,由文字、图形、字母、数字、三维标志、颜色组合而成,商标权的获得必须改选高标准注册程度,而且实行申请在先原则,有着维护产业活动中秩序的重大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