景德镇二家陶瓷企业获国家级示范基地

2012年1月31日下午,“国家级非物质文化遗产生产性保护示范基地颁牌仪式”在文化部309会议室隆重举行。出席颁牌仪式的有文化部党组副书记、副部长赵少华,文化部党组成员、副部长王文章,文化部党组成员、部长助理高树勋,文化部非物质文化遗产司司长马文辉等文化部领导同志。全国41家国家级非物质文化遗产生产性保护示范基地企业和单位获此殊荣,江西省景德镇佳洋陶瓷有限公司——景德镇手工制瓷技艺和江西省景德镇古窑瓷厂——景德镇手工制瓷技艺榜上有名。

据了解,为了树立一批非物质文化遗产生产性保护典型,引导探索总结非物质文化遗产生产性保护的具体做法和有益经验,促进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和传承,2011年,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非物质文化遗产法》和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强我国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工作的意见》精神,文化部开展了国家级非物质文化遗产生产性保护示范基地建设工作。转于陶瓷商务信息网。截至2011年3月底,各地共推荐了338个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性项目企业或单位。

评审原则和标准,主要有:(一)推荐单位或企业直接开展国家级非物质文化遗产名录项目的生产性保护活动;(二)在生产性保护活动中坚持非物质文化遗产的本真性、完整性以及核心技艺的保护和传承;(三)在国家级非物质文化遗产名录项目记录、保存、保护、展示、宣传、教育等方面取得了显著成效,并且传承有序,涌现出一批后继人才,五年保护计划切实可行,在本省(区、市)及周边地区享有较高的社会声誉; (四)通过非物质文化遗产生产性保护活动,取得了显著的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提高了传承人的地位和收入,扩大了就业岗位,为促进当地经济社会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做出了较大贡献;(五)在同等条件下,有国家级代表性传承人的项目优先考虑,国家级代表性传承人所在的单位或企业优先考虑;(六)重点关注传统美术、传统技艺类项目;(七)从严掌握标准,坚持公平、公正,不搞地区平衡。

根据以上原则与标准,经过专家初评、逐项实地考察、评审委员会审议、公示等程序,文化部于2011年10月31日命名公布了北京市珐琅厂有限责任公司等41家第一批国家级非物质文化遗产生产性保护示范基地。2012年2月,文化部将制定印发《文化部关于加强非物质文化遗产生产性保护的指导意见》,对非物质文化遗产生产性保护的概念、意义、原则、措施、工作机制等提出明确要求,为科学开展生产性保护工作提供指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