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收藏拍卖导报2005年3月10日报道)景德镇自明代洪武二年设立御窑厂以后,绵延500余年窑火不熄,所产官窑瓷器精品浩如烟海。明永乐帝朱棣开官窑书写当朝纪年款之先河,随后明清两朝历代官窑器署纪年款遂成惯制,直到清朝末代的宣统终止。
本文关注的是另一种情况,即不署纪年款的瓷器珍品,这类瓷器通常不为人们所熟知和重视。明代的正统、景泰、天顺三朝(1436年至1464年)的近30年,除了北京博物院藏有一件“大明天顺年制”款的青花小碗外,迄今为止尚未发现署有这三朝官款的任何器物。据《明实录·英宗实录》记载,御窑厂在明代正统初年就被严令停烧,直到天顺丁丑,才见青花瓷有“委中官烧造”的记载,因而这三朝被陶瓷史学界称为“空白期”或“黑暗期”。其实,“空白期”并非真正一片空白,虽然官窑被迫停烧,原来一批制作官窑器的能工巧匠为了生计不会就此歇业,有的转业民窑,使民窑的工艺水平大大提高,出现了具有官窑质量的民窑产品。这些产品也为当今瓷界、藏界所珍视,只是识别它们需要相当的眼力。
清代也有这种情况,《浮梁县志》载:“康熙十六年,邑令张齐仲,阳城人,禁镇户瓷器书年号及圣贤字迹,以免破残”,所以康熙时期的民窑器一般都不书年款。
康、雍、乾盛世三朝的官窑器也有不书年款的,有些甚至是皇帝指定不书款,如清宫造办处3349号档案记载:雍正十年八月十五日“司库常保持来黄地暗龙茶园一件,传旨照此样交年希尧将填白釉烧些来,底下不必落款。”这类由皇帝钦定,御窑厂烧造但并不落款的产品,瓷界称其为“无款官窑器”。
另外还有仿前朝瓷器而书当朝年款,以及民窑中“官古户”等高级制品书堂名、轩名款的精良产品,其中不乏可与官窑器相媲美者。袁世凯任中华民国临时大总统时,下令将景德镇御窑场改设为陶务监督公署,委派郭葆昌为陶务公署监督,当时生产的书有“居仁堂制”款的瓷器,虽然不是官窑纪年款,但其出自官窑,也有相当的艺术水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