景德镇关于依法整顿陶瓷出国(境)展销秩序

    关于依法整顿陶瓷出国(境)展销秩序 严厉打击违法展销活动的通告

    近来,我市一些个体商户在未办理合法手续的情况下出国(境)展销陶瓷,虽前段有的没出问题,但由于组织者无序、盲目和不了解市场情况,到目前为止,在11个国家已发生了17起瓷器卖不出去引发的涉外事件。我国10个驻外使、领馆致函省、市政府,反映参展人员损失较大,或引发涉外事件,或到我驻外使、领馆提无理要求甚至闹事,不仅损害了我市乃至我国的形象,诋毁了景瓷的声誉,而且任其发展下去,展销失败一次失去一个市场,将危害景瓷的长远发展和市场开拓。为此,经向外交部和外经贸部汇报并经省政府研究同意,市政府决定开展整顿市场秩序严厉打击违法出国(境)展销陶瓷活动。

一、采取有力措施,迅速将出国(境)陶瓷展销纳入到合法有序的轨道上来。近期颁布《景德镇陶瓷出国(境)展销管理办法》(以下简称《办法》),并组织实施。

二、鉴于经审查目前的出国(境)陶瓷展销除个别团外,都没有办理合法手续,已发出的护照被用于或可能被用于继续从事违法违规出国(境)陶瓷展销活动,决定收回2002年度发出的以商务或旅游事由申办的全部因私护照审验,符合《办法》规定具备合法手续的,将发还护照并批准出国(境)展销,对逾期不交的将采取强制性措施收回或吊销其护照,今后不得从事展销活动。

三、对已出国(境)在外的展销人员,望其家属看到本通告后同亲人联系,劝其树立市场经济条件下自主决策自担风险峰的意识,不要违背所在国法律,做出有损国格人格的事情,更不能到我驻外使、领馆提出延期等无理要求或制造事端,否则将其造成的影响和后果给予经济、行政和法律的制裁。

四、对于没有合法手续出国(境)展销造成参展人员财产损失或涉外事件的,公安机关一律立案调查,对展销组织者涉嫌经济犯罪的依法惩处,严厉打击。

五、已交了护照给展销组织者的市民应抛弃侥幸心理立即退出,否则盲目违法参展的经济和法律后果自负。会展组织不得阻挠或拒绝退回护照和费用,也不应存有侥幸心理,对没有合法出国(境)展销手续仍在招商和继续顶风违法展销的组织者,将从重依法追究经济或刑事责任。

六、市政府设立举报电话,欢迎广大群众积极举报仍在组织陶瓷出国(境)展销的组织者。凡提供线索经查证属实的,给予1000元人民币奖励。举报电话:110或8222345,8223996。
特此通告
景德镇市人民政府
2002年12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