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年4月18日,在市政府第二十五次常务会上讨论并通过了《景德镇陶瓷知识产权保护管理规定》(以下简称《规定》),5月1日开始正式颁布实施。
景德镇,一个拥有千年陶瓷历史底蕴的神奇土地,近年却频频被外界冠以陶瓷“造假中心”、“仿冒中心”的帽子。《规定》的出台能否有效遏制这类情况发生?近日,记者来到景德镇市瓷局,找到了参与《规定》草拟工作的市瓷局行业管理科副科长曹国林,请他为我们深入剖析《规定》。同时,记者还走进陶瓷市场,并采访陶艺家,探访《规定》出台后的市场现状,了解陶艺人员对《规定》的切身感想。
解读
自《规定》5月1日正式实施后,各界人士对于《规定》的关注度逐渐攀升,《规定》究竟在讲述什么,它的出现将给景德镇陶瓷市场带来怎样的积极影响?
在谈《规定》之前,曹国林首先向记者介绍了我市陶瓷知识产权保护的相关情况,“主要分三大块,司法保护、行政保护及行业保护。”
曹国林告诉记者,市中级法院单独成立了一个知识产权审判庭,这是景德镇特有的,专门对陶瓷知识产权侵权进行专业的司法保护。
“现在民间有陶瓷行业的维权中心,像由我们陶瓷知识产权联合执法办公室指导的、正在筹备的陶瓷知识产权保护联盟,属于民间行业保护的范畴。”
而在行政保护方面,则就是《规定》的出台,“针对行政保护,《规定》的出台比原来的管理办法更具有约束力和可执行性。”
“可以说,《规定》在原有构架执法的基础上,把各家执法效果融合到一起,组成联合执法。要知道,知识产权侵权不仅仅只是有专利侵权和版权侵权,也有可能是综合性的。”曹国林告诉记者,《规定》的出台将加强陶瓷知识产权保护力度,提高执法效率,比如有人投诉,就可以致电景德镇陶瓷知识产权联合执法办公室,由联合执法办公室来快速调动各部门,将问题予以处理,“可以说,新的规定已经在原来相关规定的基础上完善了许多。”
《规定》里到底有些什么内容?
刨去第一章总则和第七章附则,《规定》在其第二、三章要求完善景德镇陶瓷知识产权联席会议制度,并明确了各相关主要部门的职责;在第四章保护措施里也明确提到了商标权、陶瓷作品著作权、专利权、地理标志和名牌产品、名人作品的相关保护措施;第五章则着重介绍了扣押侵权嫌疑货物的强制措施;第六章则是介绍相关法律责任。
《规定》有哪些百姓关注的焦点
《规定》有哪些百姓关心的内容?
其第四章对名人作品的相关保护措施里提到,中国工艺美术大师、中国陶瓷艺术大师、中国陶瓷设计艺术大师、教授、副教授(工艺美术类)、江西省工艺美术大师、江西省陶瓷艺术大师的陶瓷艺术作品由市陶瓷协会统一制作、核发《景德镇陶瓷艺术作品证书》。同时,《景德镇陶瓷艺术作品证书》任何单位和个人均不得进行伪造。非经市瓷局、市陶瓷协会确认,任何单位和个人均不得制作和使用《景德镇陶瓷艺术作品证书》。而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假冒景德镇陶瓷名人作品和景德镇艺术作品。领取《景德镇陶瓷艺术作品证书》的作者和单位必须遵循“一品一证”原则,不得用于他人作品或其它作品。这也标志着各类“大师证书”满天飞的情况在今后将得到有效遏制。
不但如此,针对外界对瓷都仿古瓷生产的关注,有关仿古瓷管理的相关条例也被第一次写入了《规定》。其三十九条提到要加强仿古瓷生产的管理,督促生产企业和个人诚信经营。对以仿充真,牟取暴利的,依法予以打击。推行仿古瓷配备《景德镇仿古瓷艺术作品证书》,遵循“一品一证”原则,证书中明确制作者或生产企业,以及作品相关信息。《景德镇仿古瓷艺术作品证书》由市陶瓷协会统一制作、核发。
“这些规定都是原来没有的,以前,一些新闻里出现过几次有关仿古的造假报道,其实仿古艺术是正常的,但如果存在暴利,这就要打击。”曹国林说。
除了增加对仿古瓷的管理,《规定》还增加了扣押侵权嫌疑货物的强制措施的相关内容,“以前只有管理办法,没有相应手段跟上,现在则更具有可行性,加大了对违法的打击力度,强制措施的出现将进一步规范综合执法程序。”
其表示,总体来说,《规定》有四大亮点,因为它不但加大了陶瓷知识产权维权方面的打击力度,同时还加强了综合侵权执法力度,进一步优化规范了执法程序,同时根据市场出现的新情况,加强了对仿古瓷的管理和指导。
“《规定》出台的意义有很多,它不仅传承和弘扬了景德镇陶瓷文化,还保护景德镇陶瓷知识产权,更促进景德镇陶瓷持续、健康、有序发展。”
探访
《规定》出台让部分商家有所收敛
要说到景德镇陶瓷市场,大多数本地人都会想到各种“大师瓷”以及各类的“名人名作证书”,这样兜售如“景德镇陶瓷名人名作证书”、“景德镇陶瓷艺术大师名作证书”、“中国陶瓷艺术大师作品证书”等真假难辨证书的情况在原来的国贸陶瓷市场很常见,但昨日,记者在国贸陶瓷市场发现,摆在外面的茶具、瓷瓶等都看不到显眼的证书,不但如此,原来经常看到的“大师瓷请往二楼”“本店代售大师瓷”等招牌,也难得看到了。
“现在风头紧,而且前几年不是出了事吗,大师找上门打官司。”一位店铺老板这样说道。
虽然商家有所收敛,但是在市场上,“仿制”的气氛依旧很浓厚,在不少摊位门口,没有标签、落款的瓷瓶数不胜数,在一家摊位上,一款器型、图案都和古窑“老茶花”碗很接近的瓷碗更是卖到了30元。记者上前问商家这是不是古窑的“老茶花”,店主点头称是。但在其落款上,并不是原版的“景德古窑”字样,而是其他款底。
在国贸陶瓷市场,记者试图表明身份采访他们对《规定》的理解,但店主们得知记者身份后都连连摆手,拒绝采访,“天天搞这个,我们哪有饭吃……”一位陶瓷店主这样抱怨道。
声音
“我身边的朋友不少都买过仿冒大师的瓷器。”在老厂,从事陶瓷作坊制瓷工作20余年的叶先生这样告诉记者,他说,以前,通常是一个新器型或者图案出来,大家都会争先去仿冒,而这些低价的“大师”瓷器通常也很受人欢迎,“特别是在外面跑展销的,摆个证书,再忽悠一下,就有人花大钱买。”
谈到为何仿冒瓷会盛行时,叶先生表示,一个是廉价,二是相关规定并不完善,“太多人做这个(指仿冒)事了,大家都做,只要不是太过分就行,毕竟‘法不责众’。”
叶先生告诉记者,艺术陶瓷的店铺基本上都会为买瓷的游客准备相应的“证书”,各种抬头的都有,有些更是冠有各类的大师称号,低调点的也会写上“老艺人”等称谓,“其实大家都知道,这些有‘证书’的瓷瓶的艺术价值根本没人说得清楚。”
叶先生表示,《规定》的出台,给他们这陶瓷从业者提了个醒,“发展还是要靠创新,总是想着怎么去仿别人的瓷器,最后肯定让景德镇的名声受影响。”
“《规定》出台得好啊,希望以后景德镇市场不要这么乱。”家住新厂的高先生曾经代理过品牌陶瓷,但是因为各种原因蚀了本。“你根本抢不过人家,看起来一样的东西,他们的价格是我们的一半或更低,,根本就拼不赢,厂家花了大量功夫做画面和器型,最后被别人轻易仿冒,这里面的损失是不可估量的。”高先生说,希望《规定》的实行能让景德镇的陶瓷市场更加“干净”,让人人都知道创新的重要性,让景德镇的品牌越打越响。
陶艺家:这是一件好事,有些细节问题还可增加
作为《规定》的直接受益人,陶艺家对此又是如何看待?记者采访了景德镇学院艺术系讲师、中国工艺美术会员章朝辉,“这是一件好事,早就应该这样施行,国外早就开始关注知识产权的保护,咱们景德镇能有这样的行动我觉得应该给予肯定。”章朝辉还表示,执行《规定》的相关部门在执法时要严格,执法力度要加强,对于今后的成效,其表示期待。
对于《规定》的相关内容,章朝辉还提出了自己的建议,他表示,对于名人名作的保护,细节问题上还有很多值得去增加的地方,比如,如何防止证书造假?碰到仿冒艺术家的创作风格,而不去挂艺术家名的情况该如何界定?章朝辉表示,相关部门可以广泛听取艺术家们的相关建议和意见,让广大艺术家参与进来,共同为瓷都的陶瓷事业发展做出贡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