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期两个月的景德镇市陶瓷市场专项整治行动即将拉开大幕。7月22日,景德镇市质监局举行动员部署会,明确了质监部门在行动中的主要职责为:查处未标明厂名、厂址、产地和产品执行标准等三类违法行为。
经市委、市政府统一安排确定,今年8月1日至9月30日,我市各部门将联合开展陶瓷市场专项整治执法行动,首批开展整治的陶瓷市场包括国贸陶瓷市场、金昌利陶瓷大市场、锦绣昌南中国瓷园和中国陶瓷城。
根据《标准化法》、《产品质量法》等法律法规和质监部门职责,市质监局在执法中将重点查处的三类违法行为包括,未标明厂名厂址、产地和产品执行标准行为;伪造他人厂名厂址和产地行为;以次充好、以假充真或不合格产品冒充合格产品的行为。
市质监局为执法行动制订了完备的工作方案,并成立了四个整治小组,每个小组需各完成一个陶瓷市场的执法检查和整改。按照 方案,即日起展开对陶瓷市场的先期摸底行动排查,做到对市场商户的法律法规宣传和告知,督促违反质量技术法律法规的商户,特别是未标明厂名厂址和产地的商户进行整改。
8月1日起,展开全面集中整治和执法处罚。执法整治中,商户将签署产品质量责任承 诺书。
为做好陶瓷经销户违法线索的摸排收集,市质监局在畅通12365质监投诉举报热线的同时,针对四大陶瓷市场分别设立了举报电话。举报电话分别为国贸陶瓷市场8290026,中国陶瓷城8290025,锦绣昌南8290030,金昌利829002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