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十二届中国国际陶瓷工业展览会

支持单位
中国轻工业联合会
中国建筑材料工业协会
 
主办单位:
中国陶瓷工业协会
中国国际贸易促进委员会建筑材料行业分会
 
承办单位:
新之联展览服务有限公司
 
时间:2008年5月21- 24日
地点:广州国际会议展览中心
 
展览范围:
建筑陶瓷生产技术及设备(原料加工技术及设备、模具、压机、干燥、施釉、窑炉等);
卫生陶瓷生产技术及设备(原料加工技术及设备、模具、成型、干燥、施釉、窑炉等);
日用陶瓷生产技术及设备(原料加工技术及设备、模具、成型、干燥、施釉、窑炉等);
工艺美术陶瓷生产技术及设备;
高技术或特种陶瓷生产技术及设备;
陶瓷装饰技术及设备(转移印花、滚筒印花及贴花技术及设备);
陶瓷原辅料(原料、化工原料、模具材料、耐火材料等);
陶瓷装饰材料(陶瓷色料、釉料、花纸、花纸底纸、金膏、金水、电光水、调墨油等);
工业陶瓷产品:瓷球、过滤陶瓷、各种塔填料、耐酸耐温材料、新型建筑泡沫瓷砖、各种塔内件支撑材料、催化剂等;
建筑陶瓷、卫生陶瓷、日用陶瓷、工艺美术陶瓷、高技术或特种陶瓷产品等;
陶瓷工业的新技术、新工艺、专利产品等;
其他:研究及培训、技术转让、协会及相关机构、媒体、专业书籍等。
 
展会时间安排:
特装展位布展时间:2008年5月18-20日 09:00-17:00
标准展位布展时间:2008年5月19-20日 09:00-17:00
开幕典礼:2008年5月21日 09:30-10:00
展出时间:2008年5月21日 10:00-17:00
     2008年5月22日-5月23日 09:00-17:00
     2008年5月24日 09:00-14:00
撤展时间:2008年5月24日 14:00 开始
 
参展程序及展出规定:
1、请向新之联展览公司索取《展位申请表》,详细填写并加盖公章,连同公司营业执照复印件一同邮寄或传真至新之联展览公司。
2、请在申请展位之日起7日内将各项参展费用(展位费、广告费等)总额的50%作为订金汇至主办单位指定帐户,余款须于2008年4月20日前全部付清。如未收到相关费用,主办单位将不予保留所预订的展位。非主办单位因素造成参展商不能参展,已付费用不予退还。
3、参展商在汇出各项费用后,请将银行汇款底单传真至新之联展览公司,以便核查。主办单位在收到《展位申请表》及参展费用后即发《参展商手册》,内含展览会主要日程安排、各项服务申请表、展品运输、展位装修、展具租用、增加用电、会议接待及住宿安排等内容,以便协助参展商做好各项展前准备工作。
4、主办单位将按照“先付款先安排”和“大面积先安排”的原则分配展位。
5、若参展商的展品与展览会的展出范围不符,主办单位有权禁止其展出且所交费用不予退还。
6、严禁假冒伪劣产品参展和参展商品的侵权行为。
7、未经主办单位同意,参展商不得以任何方式转让其展位,否则主办单位有权收回该展位且所交费用不予退还。
8、参展报名截止日期为:2008年4月10日